石油产品残炭测定试验步骤
1.在预先衡重称量过的瓷坩埚中称入一份如下数量的试样,称准至0.0002g。
润滑油或柴油的10%残留物 取样量7.0~8.0g
重质燃料油 取样量1.5~2.0g
渣油沥青 取样量0.7~1.0g
2.用钳子将盛有试样的瓷坩埚放入电炉的空穴中,立即盖上坩埚盖,切勿使瓷坩埚及盖偏
斜靠壁。未用空穴均应盖上钢浴盖。如果同时使用4个空穴,则此时炉温略有下降。
当试样在高温炉中加热到开始从坩埚盖的毛细管中逸出蒸气时,立刻引火点燃蒸气,使蒸气
燃烧,在燃烧结束时,用钢浴盖盖上高温炉的空穴。然后将炉温维持在520+5"C,煅烧试样
的残留物。.
试样从开始放入加热,经过蒸气的燃烧,到残留物的煅烧结束,共需30min.
3.当残留物的煅烧结束时,打开钢浴盖和坩埚盖,并立即从电炉空穴中取出坩埚,在空气
中放置1~2min,移入干燥器中冷却40min,称量瓷坩埚和残留物的质量,称准至0.0002g。
注:在确定试验结果时,必须注意瓷坩埚里面的残留物情况,它应该是发亮的;否则,重新
进行测定。如果在第二次分析时仍获得同样的残留物,测定才认为正确。